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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中公陕西特岗教师考试网 时间:2025-04-24 10:38:22
法学是非常重要的一个模块,但是由于其中涉及法理和法条的混合考查,所以也最让考生们头疼。2021年新出的《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(试行)》中将惩戒权还给了教师,但是大家对其中惩戒措施还不明了,这里就其中的措施进行梳理帮助大家备考。
重点法条 | 惩戒措施 | 关键词提炼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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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条 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,学校及其教师应当予以制止并进行批评教育,确有必要的,可以实施教育惩戒: | (一)故意不完成教学任务要求或者不服从教育、管理的; (二)扰乱课堂秩序、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: (三)吸烟、饮酒,或者言行失范违反学生守则的: (四)实施有害自己或者他人身心健康的危险行为的; (五)打骂同学、老师,欺凌同学或者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(六)其他违反校规校纪的行为。 |
可以实施惩戒的情形 |
第八条 教师在课堂教学、日常管理中,对违规违纪情节较为轻微的学生,可当场实施以下教育惩戒 | (一)点名批评; (二)责令赔礼道歉、做口头或者书面检讨; (三)适当增加额外的教学或者班级公益服务任务; (四)一节课堂教学时间内的教室内站立; (五)课后教导 (六)学校校规校纪或者班规、班级公约规定的其他适当措施教师对学生实施前款措施后,可以以适当方式告知学生家长 |
情节轻微 当场实施 事后告知家长 |
第九条学生违反校规校纪,情节较重或者经当场教育惩戒拒不改正的,学校可以实施以下教育惩戒,并应当及时告知家长 |
(一)由学校德育工作负责人予以训导; (二)承担校内公益服务任务; (三)安排接受专门的校规校纪、行为规则教育; (四)暂停或者限制学生参加游览、校外集体活动以及其他外出集体活动 ( 五)学校校规校纪规定的其他适当措施 |
情节较重 或拒不改正 及时告知家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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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条小学高年级、初中和高中阶段的学生违规违纪情节严重或者影响恶劣的,学校可以实施以下教育惩戒,并应当事先告知家长 | (一)给予不超过一周的停课或者停学,要求家长在家进行教育、管教; (二)由法治副校长或者法治辅导员予以训诫; (三)安排专门的课程或者教育场所,由社会工作者或者其他专业人员进行心理辅导、行为干预。 对违规违纪情节严重,或者经多次教育惩戒仍不改正的学生,学校可以给予警告、严重警告、记过或者留校察看的纪律处分。对高中阶段学生,还可以给予开除学籍的纪律处分。 对有严重不良行为的学生,学校可以按照法定程序,配合家长、有关部门将其转人专门学校教育矫治。 |
情节严重 事先告知家长 |
以上为惩戒法中有关学生惩戒的详细规定,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!